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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留学认证,领事馆双认证,涉外单双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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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地点应明确、具体,地名应写全称。出生地址应写到市、县,根据使用地(国家)要求,也可写到乡、村或城镇街道。如果当事人出生时的地名已改变,应在现在地名后括号内,写明原地名全称。
出生证明当事人父母要写明生父母的姓名,如父母死亡的,要加括号注明,如当事人已被他人收养,应注明养父母姓名,对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公证书,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不写生父姓名。
我公司一手资源优势代办以下事项的公证,外交部使馆认证,贸促会认证
1、出生、亲属关系、无犯罪、结婚、户口薄、曾用名、国籍
2、学历、学位、成绩单、
3、护照、驾驶证、结婚、未婚声明、离婚协议公证
4、工作经历,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派遣函
4、涉外声明书、委托书、同意书、文书签名
5、产地证、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商业合同、商事证明、发票、自由销售证明等各类商事文件
已经带到国外的文书,是否可向我驻外使馆申办领事认证?
不可以。我驻外使领馆不受理国内出具的涉外公证或其他证明文书的领事认证申请。当事人应将文书送回国内,按程序办理外交部领事司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和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手续。如当事人无法亲自回国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